此书是村上春树根据自己跑步经验和感受所写的一本书,书中记录了跑步的历程和自我感受。此书虽不能作为跑步训练专用书籍,也不能作为励志教育的典范,确用平实的语言描述了一个坚持写作、坚持跑步的人,用专注的一件事去影响自己和身边的人。
自从今年五月末开始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生活以来,跑步便再度成为我日常生活的一个支柱。我跑得相当认真。非要举出具体的数字加以说明,便意味着每星期跑六十公里,亦即说每周跑六天,每天跑十公里。本来每周七天、每天跑十公里最好,可是有的日子会下雨,有的日子因为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还有觉得身子疲惫实在不想动步的时候,所以预先设定了一天“休息日”于是乎,每周六十公里,一个月大约二百六十公里,于我而言,这个数字便大致成为“跑得认真”的标准。
六月一如这个计算标准,正好跑了二百六十公里。七月距离开始增长,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每天不多不少十公里,连每周一次的“休息日”也不曾休息。当然,并不是说每天都一点不差地跑十公里,有时昨天跑了十五公里,那今天就只跑五公里得啦,平均起来是每天十公里罢了。而且依照慢跑速度,每跑一小时大致相当于十公里。在我来说,这个水平就是十分“认真”地跑了。来到夏威夷之后,也保持了这个一天十公里的节奏。接连不断地跑这么长的距离,是许久不曾有过的事情。
我不能说是一个适合团体竞技的人,好也罢坏也罢,生来便是如此。参加足球或棒球这类比赛(除了孩提时代,这样的经历几乎为零)总是隐隐感到不快。这也许和我没有兄弟姐妹有关和别人共同参与的赛事,总是难以全身心投人。但像网球这样一对一的比赛,我也不怎么拿手。壁球是我喜欢的运动,可是一打比赛,不论是输是赢,我总是难以从容不迫。格斗技也非我所长。
诚然,我并非毫无争强好胜之心。但不知何故,跟别人一决雌雄,我自小就不太在乎胜负成败。这种性格在长大成人后也大致未变。无论何事,赢了别人也罢输给别人也罢,都不太计较,倒是更关心能否达到为自己设定的标准。在这层意义上,长跑才是与我的心态完全吻合的体育运动。
跑过一趟全程马拉松便会明白,在比赛中胜过或负于某个特定的人,对跑者来说并不是特别重要。倘若成了夺冠的热门选手,超过眼前的竞争对手便成为重要的课题。然而对参与比赛的普通市民来说,个人的胜负并不是重大话题。也许有参赛动机就是“我可不愿输给那小子”的人,这大约足以成为练习的动力。然而,那位竞争对手因故不能参加赛事的话,此人的参赛动机势必将告消失或减半,那么他作为一个跑者,就不可能长期坚持下去。
普通跑步者中,许多人都事先设定个人目标,比如这一次我要在多少多少时间之内跑完全程,然后再去挑战赛事。假如能在这个时间内跑完全程,就算达成了某项目标;如果未能跑出预期的成绩,就是未能实现某项目标。即便没能在预想的时间内跑完全程,只要有了业已尽力的满足感,或是为下次比赛奠定了基础,抑或有了某种类似重大发现的东西,大约也算大功告成。换言之对长跑选手而言,在跑完全程时能否感到自豪或类似自豪的东西可能才是最重要的。
跑步对我来说,不单是有益的体育锻炼,还是有效的隐喻。我每日一面跑步,或者说一面积累参赛经验,一面将目标的横杆一点点提高,通过超越这高度来提高自己。至少是立志提高自己,并为之日日付出努力。我固然不是了不起的跑步者,而是处于极为平凡的(毋宁说是凡庸的)水准。然而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儿,才更为重要。在长跑中,如果说有什么必须战胜的对手,那就是过去的自己。
说起来,我是那种喜爱独处的性情,表达得准确一点,是那种不太以独处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两个小时跟谁都不交谈,独自一人默默地跑步也罢,四五个小时伏案独坐,默默地写文章也罢,我都不觉得难熬,也不感到无聊。这种倾向从年轻时起便一直存在于我身上。比起同什么人一起做什么事,我更喜欢一个人默不作声地读书,或是全神贯注地听音乐。只需一个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许多许多来。
希望一人独处的念头始终不变地存于心中,所以一天跑一个小时,来确保只属于自己的沉默的时间,对我的精神健康来说成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功课。至少在跑步时不需要和任何人交谈,不必听任何人说话,只要眺望周围的风光、凝视自己就行。这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宝贵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