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室制度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0日

省级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名师工作室管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计划的通知》(鲁教师函〔2017〕30 号)、《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名师工作室由主持人与成员组成;名师工作室成员由 6 名以上同学科或相近学科教师组成,名师工作室成员由主持人提名,经学校同意备案。

第三条 名师工作室以主持人姓名命名并挂牌。名师工作室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

第二章 任务目标

第四条 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要发挥示范、指导、引领作用,带领成员扎实开展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主动承担培养培训优秀青年教师任务,积极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凝聚形成以名师为核心的高素质骨干教师团队,促进课程与教学改革深入推进。

第五条 名师工作室要制定科学、规范的三年建设行动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明确总体工作目标、实施策略以及学年工作目标任务、具体活动安排等;根据工作实际、专业特长和学习资源配备,制定切实可行的主持人个人成长计划和名师工作室成员专业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定位、策略设计、资源利用、发展路径等科学合理、实用有效,层次性和操作性要强。

第六条 建立完善的名师工作室组织管理制度、成员考核制度、定期学习交流研讨制度、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名师工作室建设规范、有序、高效。

第七条 名师工作室可根据实际聘请有关高校、知名学校或教科研机构专家学者担任导师,指导名师工作室开展学术活动。

第八条 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引领下,名师工作室要结合课程与教学改革和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和前瞻性问题,确立 1 项为期 3 年的重点教改实验项目,聚力开展专项攻关研究,形成具有实践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经验与成果。

第九条 名师工作室要把握教改趋势,聚焦课堂,根植实践,努力在课程与教学改革实践中彰显主持人的课程改革思想。主持人每学年对 6 名以上成员进行课堂诊断 1 次,执教校级以上示范课 1 节以上或开设专题讲座 1 次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每人每年打造校级以上示范课或研究课1 节以上。

第十条 名师工作室作为一个学习研究共同体,不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学术研讨等活动,邀请名师工作室导师或其他知名专家学者现场指导。名师工作室之间开展交流合作。

第十一条 名师工作室借助网络建立网上“众行致远——张林丽名师工作室”,组织开展“名师论坛”“名师导教”“课例研磨”“课题研究”“在线研讨”等 日常研修活动,定期组织团队成员网上答疑、互动交流,与同侪、学生、家长共 享优质教育资源。

第十二条 注重发挥“名师”“名团队”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名师工作室开展“送教”活动,鼓励名师工作室积极承担社会公益任务。

第十三条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注重培植个人及成员的教学风格、教学特色, 凝练提升个人及成员的学科教学思想、先进经验、优秀教法,系统总结并物化形成实践研究成果。

建设周期内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须具有以下标志性成果之一:

1.有 1 篇教改论文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正式期刊上发表;

2.撰写出版一本反映个人教改思想或方法的学术著作;

3.教改经验经市级(含市级,下同)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文推广;或经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大会推介,并经市级以上行业主流媒体(报纸、期刊)推介;

4.有 1 项教科研课题获市级以上立项,并通过鉴定。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 名师工作室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全程管理机制。

第十五条 学校名师工作室的管理主体。负责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评价等;指导名师工作室组建学术团队;帮助名师工作室聘请导师等。

第十六条 学校负责名师工作室建设及运行、专项经费的监管使用及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 建立名师工作室团队成员退出和补充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名师工作室成员因个人原因退出的,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按有关要求另行推选替补人员。

第十八条 对名师工作室的绩效评价采用年度考核与届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不合格两档,重点考查年度日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名师工作室特色建设情况。考核合格的,及时拨付年度经费;考核不合格的, 暂停拨付工作经费,约谈提醒并限期整改。届终考核是名师工作室建设周期完成后进行的综合考核,通过书面总结、现场考察和工作述职等形式,客观、公正地评价名师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的工作成绩和贡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不作为,且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届终考核不合格者;

2.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学术行为不端, 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十九条 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具体负责;对名 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直接取消成员资格。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每年安排不低于 6000 元/人的配套经费,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名师工作室所取得的经费实行专户管理,按照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提供办公场所,并配备办公桌椅、电脑、专业书籍报刊资料等硬件资源,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教学、科研、培训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 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应支持名师工作室成员参加名师工作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为他们开展培训学习活动提供便利。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公布之日起施行。

                                      淄博信息工程学校

 

  李琳琳工作室建设方案

一、建设思路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 1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计划的通知》(鲁教师函〔2017〕30号)、《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鲁教师处函〔2018〕43号)等文件精神,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专家为引领,以会计事务专业群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为指导,搭建促进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平台,使之成为教师成长的基地、名师展示的舞台、教学示范的窗口,打造区域性教学合作团队,带动区域内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育人能力、教科研能力、社会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建设目标

以“示范引领、专业成长、观摩研讨、理论提升”为宗旨,围绕“理论提升----课题研究----实践探索----专题总结”的基本形式,通过自主研习、集中研修、企业实践等多种活动方式,经过三年建设,逐步建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中职会计事务专业群名师工作室,促进资源共享、协同研修、全员提升,培养造就一批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

三、建设内容

1.搭好一个平台。为工作室成员搭好一个平台,使工作室学员能在专业成长中相应提升或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优秀教师。以工作室为窗口,充分发挥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在师德师风、教育管理、学科改革、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示范、引领、指导作用。以多种方式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师的整体教育教研水平。

2.搞好研修活动。从直观展示、方便交流、促进提高、辅助教学等角度考虑, 工作室将经常性开展自主研习或集体研修活动,以团队学习、研修交流、教学反思为途径,开展师德渗透、学术交流、合作互动,力求打造一支不断追求卓越,提升学术素养,善于理性思考,既促进自身专业成长,又能引领同伴发展,还能促成学生“成人”、“成才”的中职财税优秀教师队伍。工作室将开展如下活动:走进名师工作室、名师课堂、观点聚焦、主题互动研修、交流分享。以文本、图片、视频等形式全面展示工作室的动态信息和课改成果。

3.抓好重点课题。针对会计事务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企业用人标准、对口高考方案进行专题研究,至少要完成3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促进学科教学的理论建设。

4.建好教学资源。名师工作室要结合会计事务课程特点和本工作室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加强校企合作,有效整合教材、企业实例、视频资料教学资源,将多媒体、网络技术与教学资源相结合,打造立体化智能财税实训精品课程。通过与企业合作共同打造全真实训环境,运营真实的企业项目,锻炼学生会计岗位技能、实战操作技能、就业创业技能,从而内化为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5.深化教学改革。以校企合作项目为载体,探索搭建会计实践平台,实现“教、学、做”一体化,培养学生岗位技能与职业素养。推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采用O2O线上线下相结合、与企业合作搭建立体实训教学平台,优化以项目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全方位锻炼学生会计实践技能。

6.组织多元评价。把教学评价中的考试改为技能比武和项目设计展示,改革考核标准,建立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等多方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评价模式。探索技能比武、技能大赛、企业评价等多种考核方法,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学生多元评价手册引领学生发展,促进综合职业能力提升。

7.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名师工作室建设和工作方案,保障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制定管理和考核制度,建立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实施目标管理和计划管理,定期对团队成员开展考核;在校园网站建立名师工作室专栏,实时更新名师工作室工作动态,提升名师工作室的社会影响力。

四、预期成果

名师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专题记录片、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区域内介绍、推广。工作室成员开设一定数量的区级以上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去农村送教或到学员所在学校进行同课异构,师生参加市级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数量不少于5项,培养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至少3名,新立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不少于3个,发表科研论文不少于10篇,建设市级以上资源共享课程不少于3门,开展社会服务项目10项以上,电子商务专业群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校企合作、产学融合的体制机制完善,专业群综合实力省内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