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促进教师业务交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工作室总体规划精神,结合学科实际情况,特对教师听评课作如下规定:
1.每学期凡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成员和职员,均须参加一定次数的听评课观摩活动。其中任课教师每学期不得少于10课时,兼课职员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4课时,每缺少一课时倒扣一课时工作量。
2.教师成员听课可听理论课、技能训练等课,每次听评课都要有记录、有照片。
3.听课教师每听一节课,需要在听课班级的《听课回执表》中签字,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录制授课视频以便后续学习和复盘。
4.工作室成员要有重点地打磨3-5节课堂,并邀请相关专业教师进行评课、改课活动。
5.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工作室解释。
智能制造名师工作室
2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