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名校长工作室制度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齐鲁名校长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齐鲁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培养一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卓越管理能力和高度创新精神的校长队伍,推动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青岛烹饪职业学校齐鲁名校长工作室的管理工作,旨在规范工作室的运行机制,明确学校及工作室成员的责任与任务,确保工作室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三条 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负责工作室的全面规划、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四条 工作室成员通过双向选择方式,从优秀青年校长中遴选,确保成员结构合理,特别是要关注农村及薄弱学校的校长代表。

第五条 设立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负责工作室的协调指导、过程监管、督导评估及网络工作室建设等工作。

第六条 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负责工作室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支持、监督指导等工作,并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工作室之间的经验分享与成果展示。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七条 主持人职责:

制定工作室三年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计划、研究课题及预期成果。

聘请本领域知名专家担任导师,对工作室活动进行专业指导。

组织开展学术研讨、跟岗实践、现场视导、行动研究等活动,探索学校管理改革新方法。

开设市级以上示范课、讲座或教育论坛,撰写教育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并在市域内交流或公开发表。

带领工作室成员深入对口学校、薄弱学校开展现场指导,帮助其发展。

第八条 成员职责:

在主持人和导师的指导下,研究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及所在学校的发展规划。

支持配合主持人工作,积极参加工作室各项活动,完成相应任务。

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形成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教学、科研成果。

每年至少开设公开讲座或教育论坛,撰写教育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并在本区域内交流或公开发表。

第九条 学校职责:

支持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参加讲座会议、跟岗实践、观摩交流等活动,确保相关活动正常开展。

为主持人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将主持人及成员参与工作室活动列入学校工作计划,计入教学工作量,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参考因素。

第四章 考核与激励

第十条 工作室的考核评价采取过程性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一条 对考核优秀的工作室给予通报表扬,并视情况给予经费支持或其他形式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将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命名,停止经费支持。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 专项经费用于导师聘任、专家指导、购置图书资料、教学研究、学习培训、会议场地等费用开支。相关办公室应加强专项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使用经费。

第十三条 积极争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工作室的支持力度,提供配套经费,用于工作室的建设及当地教师、校长培养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青岛烹饪职业齐鲁名校长负责解释。工作室及工作室成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共同推动齐鲁名校长工作室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