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名师工作室建设成果,发挥工作室效应,辐射带动全省相关专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室成果管理
1.积极探索高效工作室台运行机制,创新教师研修方法,在师德师风、骨干教师培养,教育教学改革,教研科研、协同创新、社会服务等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形成特色,凝聚成果并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应用。
2.凡属平台建设成果如论文、教材、专利、标准、媒体刊载、技术资料和成果鉴定资料等,在发表、出版、展示、汇报时应注明“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工作室)资助”字样。
二、工作室成果应用
积极利用工作室特点和优势,积极试点、推广应用研究,实现传教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受益学校或企业培养10个以上。
三、工作室成果宣传
建有校园网站栏目清晰、内容丰富、成果分享、更新及时。建有平台专用微信,QQ群等,动态反映建设成果,方便专业交流;在省管理网络平台上信息更新频率高。力争在省级以上媒体上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