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工程列入学校发展规划中,将以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为核心,学校相关专业骨干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为主要成员,通过建设努力将工作室建设成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为目标的高端学习组织和研修共同体。为保证高质量完成工作室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世昌

副组长:李春勤

成  员:李  刚、王在君、胡明义、何健

主要职责:制定平台运行、管理、考核等相关制度,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工作。

第三条  成立建设工作小组

(1)赵振铎工作室

组  长:赵振铎(主持人)

副组长:张  宇

成  员:胡明义、朱辉、毛峰、王立辉、孙善帅、李涛

(2)杨吉英工作室

组  长:杨吉英(主持人)

副组长:潘月栋

成  员:刘尔刚、董振振、王朝晖、许崇燕、于善华、沙伟

主要职责:确定工作室成员,组织工作室立项,制定工作室建设计划、方案,确定成员工作职责,完成工作室建设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  成立专家指导小组

组  长:孔祥新(曲阜师范大学工学院)

成  员:柴  华(北京华航唯实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冯展帅(山东五征集团)

张念利(山东五征集团)

张  昕(北京华航唯实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参与制定工作室建设方案,指导工作室过程建设,与成员共同进行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

第五条  成立平台建设监督小组

组  长:李刚

成  员:王鹏、董振振

主要职责:对工作室实施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工作室主持人,能保证工作室高效运行。每年度对工作室建设成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学校公示栏进行通报。

第三章  工作室建设职责任务

第六条  工作室主要承担以下研修任务:

(一)师德师风建设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领人”和四个“相统一”等要求,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存高远,淡泊名利,为人师表。名师工作室成员应至少获得1项县级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最美教师等荣誉称号。

(二)培育优秀骨干教师

充分发挥名师和行业企业专家传帮带作用,以名师为引领,以中青年教师和企业一线技术能手为骨干,以校为主,校企结合,深入开展学习、交流、研究、合作,增强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建成结构合理、梯次有序、理论知识扎实、技术技能过硬的优秀教师团队。建设期内,至少建设教学团队1个。培养一批全省乃至全国职业教育的专业带头人、技能大师、教学名师。建设期内,至少培养教学名师或青年技能名师1人。

(三)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1.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改革机制,调整专业结构,聚焦专业方向,优化资源配置,整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建设期内,按照省级品牌专业标准建设专业1个。

2.完善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中高职五年制贯通培养相关项目实施富有成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健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期内,积极申请和承担现代学徒制或校企一体化育人等省级及以上试点项目。加强工学结合课程建设,深入推进教学模式改革,建设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和精品资源共享课。

物化成果主要包括中高职人才贯通培养改革方案、理实一体化课例(教案、说课稿、课件、讲课视频)、校本课程教材、数字化教学资源、教学研究项目及论文等。

(四)开展教研科研活动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教育思想、内容、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应用于教学过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形成一批贴近教学实践、效果明显的职业教育优秀成果。建设期内,至少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发挥名师工作室成员协同优势,与企业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工艺改进及研发活动,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学,推动名师工作室整体教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建设期内,积极承担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根据工作室特点探索技术服务创新。

(五)强化协同研修与创新

鼓励进行区域或相近专业中高职跨校协同研修。由高职院校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牵头,组织中职和高职衔接专业的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团队研修和协同创新,广泛开展中高职教师团队研修和技艺技能传授活动,生成一批优质研修资源,示范引领校本研修模式,打造一批定期研修、协同研究、常态合作的中高职研修团队,促进中高职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科研教研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技术应用与创新能力协同提升。

(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鼓励开展社会培训、技术服务、师资培训、岗位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以名师工作室为依托,强化指导队伍建设,着力培养技术技能过硬的优秀指导教师,开展校际教师研修服务,承担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建设期内,积极开展师资培训;服务学生实践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提升,指导实施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指导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教师和学生技能大赛,建设期内,积极参加信息化教学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积极指导学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发挥名师工作室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校际、校企协作,为企业职工培训和社区教育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提高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广泛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和社区教育,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建设期内,积极开展社会培训。

(七)特色创新

各名师工作室应根据自身特点,从工作室运行模式、技艺技能创新、社会服务、科技创新、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创新性的开展工作,产出一批特色鲜明、有一定影响力,可推广的优秀成果。

第四章  平台建设保障

第七条  1.赵振铎工作室设立在学校市北校区创业大楼一楼东侧国家工业机器人开放式公共实训基地104室,面积120m2,目前拥有双臂机器人、冲压机器人、多工艺加工平台、结构认知等工作台,满足工作室建设需求。2.杨吉英工作室设立在学校五莲校区模具加工中心一楼,面积115 m2,目前拥有数控铣、数控车、平面磨台、摇臂钻、注塑机等工作台,满足工作室建设需求。

第五章  平台建设过程管理

第八条  学校工作室建设监督小组对校内的工作室建设工作开展监督和定期检查,及时反馈并协助解决工作室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学校每年底前对工作室建设的进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形成工作报告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第九条  工作室主持人应建立工作室日常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应包括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平台教科研活动记录,课题立项、研修过程性文件,研修物化成果,工作室宣传、展示、经验总结、媒体报道等文件,要对研修活动开展阶段性自评,撰写年度总结报告上报学校备案。

第十条  凡属工作室建设成果如论文、教材、专利、标准、媒体刊载、技术资料和成果鉴定资料等,在发表、出版、展示、汇报时应注明“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工作室)资助”字样。

第六章  考核及应用

第十一条  工作室实施年度考核制度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室建设监督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工作室查看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其支撑资料等方式进行。满考核由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组织专家对工作室进行评价考核,主要通过自评汇报,座谈和查阅资料并结合专家合议后获得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评分采用100分制,6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90分以上的评定为优秀,其他评定为合格。

第十三条  工作室实施动态考核管理,建设期内如有以下情形,将停止工作室建设:

(一)主持人因故无法继续开展工作,学校又无法找出替代人选者;

(二)平台年度考核不合格,经整改后仍然不能达到要求者;

(三)其他原因导致平台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结果学校在校内进行通报,并作为工作室的奖惩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优先推荐参评山东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团队。对平台的主持人及成员,优先推荐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研修。对工作业绩突出、成效显著者,可优先推荐参加山东省齐鲁名师、山东省青年技能名师、日照市技术能手、日照市首席技师等评选。期满考核合格的工作室将由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工作室)”称号并予以挂牌,对考核不合格,给予半年时间进行整改,整改期满,重新考核评估,经考核仍不合格的,撤销平台称号。

第七章 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  平台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出台的有关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规定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  学校将工作室建设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根据工作室建设需求每年投入相应的工作室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师资培养培训、设备购置、课题研究、资源开发、项目研发、企业实践等,确保经费使用合理科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