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严肃性和合理性,按照《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工作室经费主要来自省专项资金、学校自筹、行业企业支持、社会捐赠等方面,主要用于平台建设(师资培养培训、设备购置、课题研究、资源开发、项目研发、企业实践等)。目的是为工作室开展相关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二、经费管理原则及要求
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统筹安排、使用和管理。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预算内容和比例支出及控制,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和流程要求审批使用。
1.资金提取、使用必须符合省相关要求、学校财务制度和本管理办法,以保证经费开支的合理性、合法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资金支出预算批准后,应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和进度进行拨付。
3.资金日常管理。计划资金仅用于该项目,不能挪作他用。
4.设置专项资金使用台帐进行单独记账,及时检查核对,保证资金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各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处负责资金的收支管理,严格按相关制度及要求,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支付、核算等过程进行规范管理,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资金以及相关配套条件,审核专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决算报告等。
3.“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小组”是专项资金的直接使用部门,是项目实施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申请计划,并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建立资金使用台帐统计。
4.“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监督小组”负责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监督与检查,严格监控。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