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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中共赣南医科大学委员会党校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9日

赣医党校字〔2026〕3号

学校各下属党委(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提高理论修养和政治素养,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学校下属党委备案的未接受培训的教职工和在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时间

2026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培训由学校党校主办,各分党校承办并主要负责本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一)培训形式

自学、仪式教学、专题辅导、观看红色专题片、现场教学、分组讨论、实践活动、结业考试等。

(二)培训内容

1.仪式教学

集中培训前要举行开班仪式。学唱《我宣誓》歌曲;集体诵读《入党誓词》《共产党宣言》《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纪党规等。

2.专题辅导(共16学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4)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5)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6)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7)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8)学习《榜样10》专题节目

(9)学习2026年全国两会精神

(10)学习《中共赣南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制定学校“十五五”时期事业发展规划的建议》(赣医党发〔2026〕1号)

3.个人自学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学习《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

(4)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5)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6)学习《赣南医学院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9月—2026年8月)》(赣医党发〔2023〕9号)

(7)学习《张小康同志在中国共产党赣南医科大学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赣医党发〔2025〕3号)

4.分组开展2项活动(共4学时)

(1)分组讨论。参训学员以组为单位开展,每组10人,以“以全会精神铸魂 以红医初心践行”为主题开展1次分组讨论,做好讨论记录,培训班结束后上交讨论记录。〔分组讨论记录要求:第1页请注明**学院第*组,组员(共*人)姓名〕。

(2)社会实践。参训学员以组为单位开展,每组10人,开展红色教育云参观或者校内外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每组需撰写实践报告(包含: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内容、过程、安排等)。

以上两项活动由各参训学员本人自行通过党校信息化平台提交讨论记录和实践报告。

5.结业考试

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党校组织的在线结业考试,考试时间另行安排。由各分党校根据学员培训考勤、学习表现以及考试情况等对参训学员进行综合考核,并通过信息化平台上报培训合格学员名单给党校审核,培训合格者后续到赣南医科大学网络党校网站在线打印党课结业证书。

四、培训管理和要求

(一)本次培训采取学员在线自主报名、分党校审核的方式。由学校党校生成报名二维码海报,学员扫码自主报名,经分党校审核后确定最终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

(二)各分党校要认真审核参训人员入党申请资料,切实加强管理,并于4月20日前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和教学安排电子版及加盖下属党委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学校党校,各二级分党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联合培训。各分党校要在5月2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

(三)各分党校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加强培训管理,确保培训内容的规范性和培训过程的严肃性。学校党校将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统筹协调,适时对各分党校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进行抽查。

中共赣南医科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