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个河北省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5日

冀教德育函2024年1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省决定开展首个河北省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五月阳光更温暖 师生心理更健康

二、活动时间

2024年5月

三、参与对象

全省大中小学学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以各地各校报送教师花名册为准)。

四、活动内容

将每年5月定为“河北省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2024年主要开展以下三项活动:

(一)举办“阳光五月”河北省学生心理健康大讲堂。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组织动员学校、医疗领域等社会各界专业力量,运用新媒体手段,为师生和家长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二)举办“阳光五月”河北省校园心理情景剧评选展示活动。为全省大中小学生提供展现自我的舞台,让学生在表演中更好地认识自己、处理人际关系,在表演中得到启示、获得力量、让学生内心真正成长。

(三)开展“阳光五月”河北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各市各学校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推广良好工作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水平和质量。

精品课程、心理情景剧和优秀案例申报入选后,即视为默认同意举办方享有公开播放权、拥有公益组织学习、收看的权利,版权仍归申报者个人或申报单位拥有,省教育厅拥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

五、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市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中各项要求,积极部署,抓好落实。

(二)积极动员,鼓励参与。各市各高校要做好组织工作,鼓励师生参与河北省学生心理健康大讲堂、校园心理情景剧评选展示和心理健康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展示师生良好精神风貌和风采,具体各项活动要求见附件。

(三)总结经验,主动交流。各市各高校积极开展经验做法交流互鉴,汇总本地本校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总结(不少于2000字),在2024年6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报送PDF版和word版至省教育厅德育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静芳 联系电话:0311-66005795

电子邮箱:s66005203@163.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2. “阳光五月”河北省学生心理健康大讲堂精品课程征集要求

          3.“阳光五月”河北省校园心理情景剧评选展示活动要求

          4.“阳光五月”河北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优秀案例评选要求

河北省教育厅

2024年5月14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积极关心关注、支持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师生和家长心理健康知识水平和素养,推动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质增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育部决定开展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社会都行动起来,共促学生心理健康。

二、活动时间

2024年5月。

三、活动安排

(一)全面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理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大力宣传并践行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理念,推进立德树人工程、青少年读书行动、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美育浸润行动、劳动习惯养成计划、科学教育促进计划,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思政、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全过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同伴支持,融洽师生、同学关系。

(二)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富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教师培训,帮助各科教师学习掌握心理学知识,在学科教学中注重维护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指导幼儿园关注幼儿心理发展需要,使幼儿保持积极的情绪状态。指导中小学校重视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指导中职学校、高等学校重视提升学生心理调适能力,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敬业乐群的心理品质,保持良好的心理健康状况,更好匹配职业、适应社会。要关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与干预。

(三)组织动员专业力量广泛深入开展心理健康科学普及。举办“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大讲堂”,邀请权威专家科普宣传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发挥学生心理健康专家组织和专家作用,运用广播、电视、咨询热线、专题讲座、科普书籍、短视频等媒介和传播手段,通过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表现与识别、正确维护心理健康方法、心理问题求助渠道和机构等方面的科普宣传,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课堂等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讲、咨询服务,引导家长树立科学养育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尊重孩子心理发展规律。倡导家长将培育健康人格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用充满爱的亲子关系为孩子描绘一生发展的底色。倡导家长关注孩子的心理感受,用孩子能接受的方式耐心教育,用言传身教引导孩子。

(五)推进经验做法交流互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挖掘本地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会同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推广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验做法,不断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四、活动总结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汇总本地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有关工作总结请于2024年6月15日前报送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24年5月8日

附件2

“阳光五月”河北省学生心理健康大讲堂

精品课程征集要求

现征集遴选优秀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精品视频课程总计20节,课程将组织大中小学师生和家长观看,内容包含人际交往、情绪困扰、学习压力等学生学习生活中常见的心理现象、心理困惑等。每节课程时长控制在20分钟之内,要求授课教师有1年以上现场教学经验,课程政治导向正确,专业性、科学性强,主题突出,内容通俗易懂,学生乐于接受,并对学习生活有切实的指导性帮助,录制画面清晰。

有意向的大中小学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即日起可向所在高校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申报的精品课程,须附加200字以内的授课教师个人简介,含有效联系方式,连同课程资源一并提交给所在高校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可各推荐1节中小学心理课程,各高校可推荐1节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请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拷贝在光盘或优盘寄送至指定地址,省教育厅将会根据课程内容,分类择优在大讲堂推出。大讲堂可登录“河北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管理平台”,或搜索关注“河小地解忧杂货店”公众号在线学习和观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田飞

联系电话:15533119159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36号河北地质大学心理咨询中心。

附件3

“阳光五月”河北省校园心理情景剧

评选展示活动要求

征集遴选优秀学生校园心理情景剧作品30个。包含大学生校园心理情景剧20个,中小学生校园心理情景剧10个。要求为已录制完成的作品,且主题明确,画面清晰,政治导向正确,感染性、可观性、教育性强,表演受到师生欢迎,总时长需控制在8至15分钟,最好配备字幕、最好全程舞台拍摄、视频大小要小于200M,视频要求MP4格式。

有意向的指导教师或学生即日起可申报。申报需准备200字以内的团队简介,含联系方式、剧情介绍、剧本(word版)和心理情景剧视频,并于5月20日前打包上述材料,刻录在光盘优盘寄到所在高校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可各推荐1部中小学心理情景剧,各高校可推荐1部大学生心理情景剧,请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寄到指定地址。省级将组织评选优秀情景剧,进行展播和宣传,届时可登录“河北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管理平台”在线学习和观看。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付海玲 刘娜娜    

联系电话:0311-87656539,17731166631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收),邮编:050061。

附件4

“阳光五月”河北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优秀案例评选要求

一、案例内容

各市或大中小学校整体推进区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心理健康课程建设开设、常态化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学生情绪行为问题处置、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和实践活动、家校社医协同机制建立、心理教师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典型工作案例,省教育厅将根据报送情况,评选出获奖案例,予以表彰宣传。

二、案例要求

涵盖本地本校出台的政策举措、取得的进展成效、呈现的工作特色、良好的工作影响,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体现前瞻性的工作思路或建议,字数在2000字以内,写明单位和负责人(含联系方式)。

三、申报要求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可各申报5项中小学校心理工作案例,定州、辛集、雄安可各申报2项。各高校限报2项大学生心理工作案例。各市、各高校请于5月20日前,填写《申报表》(附件4-1),并按格式要求(附件4-2)撰写案例文本。申报表和案例文本上加盖市校公章后,制成PDF版,连同Word版一并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

附件:4-1.申请表

          4-2.格式要求

中小学案例联系人:闫志宇,联系电话:13035886863,电子邮箱:2546302166@qq.com

高校案例联系人:王立前 师倩茹,联系电话:0311-67265525,15231137526 ,电子邮箱:XLZX5252023@163.com

附件:4-1.申请表

搜狗截图20240515090357.png

下载申报表:附件4-1 申报表.docx

附件4-2

格式要求

一、案例标题(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

二、单位(3号楷体 GB-2312字)

三、正文(首段简要阐述特色做法和成效,正文重点介绍具体做法。),行间距设为固定值30磅。一级标题为3号黑体、二级标题为3号楷体、正文为3号仿宋 GB-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