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含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3

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含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我校2025年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含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我校2025届应届毕业班的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含公费师范生)(详见附件1)。

根据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可选择申请参加学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或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考核内容

1.培养过程性考核:由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教育实习实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专题培训学习五方面组成,其中专题培训学习需完成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学习,累计不少于20学时(登录网址:basic.smartedu.cn)。

2.笔试:采用无纸化考核方式(报名网址:https://www.ttcdw.cn/h/spec/sfsjszgrd/),考核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科,考试内容包含教师职业能力综合素质、教育知识和能力、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等,笔试时间90 分钟,总分为100 分,60分(含)以上合格;对以初级中学教师、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培养目标但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中增加“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试题比重,笔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50分,90分(含)以上合格。

对于已经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若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申请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视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3.面试: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现场抽取与申请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的教学片断题目进行模拟教学、答辩,其中模拟教学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答辩控制在2分钟内。面试总分100分,60分(含)以上合格。

结合教育实习实践环节进行考核的,即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实习教学实践大学段(这里大学段是指只区分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级职业学校,即中学不细分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两个学段)和学科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申请免试认定的任教大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教育类研究生、本科师范生的教育实践综合评定档次良好或得分80分(含)以上,且本科师范生的教育实践百分制成绩排名需在该专业前80%以上,则视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合格。

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在学期间获省级以上学科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且获奖的大学段和学科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申请免试认定的任教大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则视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合格。

三、时间安排

1.报名:3月14日-4月20日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报名考核系统将分为两个时间段开放,第二次开放报名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打印准考证:4月14日(可打印4月15日及16日考试场次准考证);4月22日(可打印4月23日考试场次准考证)。

3.笔试:仓山校区考点:4月15日(仅面向仓山校区4个学院开放);

旗山校区考点:4月16日、23日。

(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点和时间,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4.面试:4月23日前各学院完成面试工作。

四、证书颁发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含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方为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考核结果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可修改,请各位报名考生务必按照系统要求认真填写。

2.请考生携带三证(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本科师范生报名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学段学科对照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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