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我校2026年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含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我校2026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含公费师范生)。
根据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可选择申请参加学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或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考核内容
1.培养过程性考核:由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教育实习实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专题培训学习五方面组成。其中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专题培训学习指的是,学生需完成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学习,累计不少于20学时,且修读完成“科学素养提升”课程,并填写《教育部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学习情况登记表》(附件1)。(登录网址:basic.smartedu.cn,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2.笔试:考核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考试时长120分钟,总分150分,90分(含)以上合格;对以初级中学教师、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培养目标但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需加试《学科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时长6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含)以上合格。
3.面试:采用教学设计撰写、教学片段试讲、答辩的方式考核,总分100分,60分(含)以上合格,其中教学设计撰写45分钟、教学片段试讲8分钟、答辩2分钟。
三、免试条件
(一)免笔试
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全科合格,所考学段、科目与培养目标及免试认定一致的,视同笔试合格,可申请免笔试。
(二)免面试
1.教育实习认定
教育类研究生、本科师范生,其教育实习学段、学科与培养目标及免试认定一致,且教育实践综合评定为良好或 80 分(含)以上;本科师范生同时须实习成绩排名专业前 80%,视同面试合格,可申请免面试。
2.竞赛获奖认定
教育类研究生、本科师范生,在校期间获省级及以上学科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且获奖学段、学科与培养目标及免试认定一致,视同面试合格,可申请免面试。
四、考核安排
本年度将开展三场测试,旗山校区和仓山校区分设考点,参加测试同学可根据实际情况,登陆系统(https://www.ttcdw.cn/h/spec/sfsjszgrd/)注册报名(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一)系统开放报名时间
3月23日-31日(含报名和资格审核),如报名过程中发现后台关联考生个人信息有误的,请填写《信息勘误表》(附件4),并于3月28日前向考生所在学院反馈。
(二)笔试时间
1.第一场:4月14日(仅面向仓山校区学生,考场设在仓山校区),考生可于4月7日以后登录系统查询并下载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第二场:4月15日(考场设在旗山校区),考生可于4月7日以后登录系统查询并下载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第三场:4月22日(考场设在仓山校区),考生可于4月21日登录系统查询并下载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时间
各学院于4月20日完成面试工作,具体面试安排由面试学院通知到各考生。
五、证书颁发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含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方为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考核结果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
六、注意事项
1.笔试成绩评定结果不作为参加面试的前置条件。
2.从3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考核平台进行模拟练习。
3.请报名考生认真核对报考场次,及时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4.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准考证参加测试,并根据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参加测试。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