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设置
党校实行校院两级办学体制。学校党委设立党校,与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各中层党组织设立分党校。分党校在中层党组织领导下、党校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领导体制
学校党委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应当加强对党校工作的领导:
(一)落实上级党委重要决定,把党校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把办好管好建好党校作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二)发挥党校在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建立健全学校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讲课工作机制;
(四)协调有关方面支持党校工作,为党校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