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正文

兰州大学入党积极分子示范培训班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08 10:10
A A A

党校发〔2023〕5号

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和在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全面推进本科生低年级党支部建在年级、高年级党支部建在班级,研究生党支部建在所在的教研室或学科专业上,根据《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办法》(校党委发〔2021〕116号)、《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教学大纲》(党校发〔2022〕1号)(以下简称《教学大纲》)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组织开展2023级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示范培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深对党的认识和了解,改造主观世界,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培训安排

面向榆中校区2023级新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实施集中授课、专题讨论、实践活动等环节的培训,全面加强对2023级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引领、理论教育和实践锻炼。

(一)集中授课

1.第一讲

内  容: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与青年的理想信念

主讲人: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新平教授

时  间: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14:30

地  点:榆中校区闻欣堂

负  责:组织部、学工部、研工部、团委

2.第二讲

内  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争做新时代好青年

主讲人:马克思主义学院 尹辉副教授

时  间: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16:00

地  点:榆中校区闻欣堂

负  责:组织部、学工部、研工部、团委

3.第三讲

内  容:“革命纪念馆里的红色基因进校园”系列讲述活动

主讲人:榜罗镇会议纪念馆馆长 陈鹏鸣

时  间: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14:30

地  点:榆中校区闻欣堂

负  责:组织部、学工部、研工部、团委

4.第四讲

内  容:“努力做合格的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员朋辈辅导

主讲人:周锦宇(兰州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2020级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荣获2021年“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

时  间: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16:00

地  点:榆中校区闻欣堂

负  责:组织部、学工部、研工部、团委

(二)专题讨论

各分党校将2023级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纳入本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按照《教学大纲》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聚焦培训主题,通过举行培训学习座谈交流等专题讨论活动,组织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开展专题讨论。

(三)实践活动

各分党校将2023级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纳入本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按照《教学大纲》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红色遗迹寻访、革命故事讲述、新时代改革发展实践基地考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等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坚持学做结合、知行合一,不断强化实践体察感悟,深化对党的认识和了解。

(四)培训总结

各分党校将2023级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纳入本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按照《教学大纲》的有关要求,对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示范培训学习的情况一并进行总结评价。

本次示范培训班集中授课结束之后,各分党校按照要求,组织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在智慧党建平台完成在线考试;专题讨论、实践活动、培训总结等环节的考核,仍然由各分党校按照《教学大纲》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三、培训要求

(一)组织部、党校,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加强沟通协调和协同配合,组织做好2023级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示范培训各环节工作。

(二)各分党校要确定专人,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的组织工作,严格纪律要求,抓好考勤管理,组织新生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参与各环节培训学习。

(三)本次示范培训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向各分党校示范培训负责人请假,并报党校备案。

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