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常态化实践锻炼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暑期教师企业实践锻炼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暑期实践锻炼方式
(一)A类暑期实践锻炼
1.实践锻炼对象:工科、医学专业教师,优先向新入职教师倾斜。
2.选派方式:个人申请,学校统一组织安排。
3.实践锻炼时间:15天,具体时间待定。
4.实践锻炼地点:工科专业教师前往曹家滩等矿业公司,医学专业教师前往延安大学附属咸阳医院等三甲医院。
(二)B类暑期实践锻炼
1.实践锻炼对象:全校在编在岗、人事代理教师。
2.选派方式:个人申请,二级教学单位统一组织安排。
3.实践锻炼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8月25日,共计6周,42天。
(三)C类脱产顶岗实践锻炼(挂职锻炼)
1.实践锻炼对象:全校在编在岗、人事代理教师,优先无企业经历教师。
2.申报方式:个人申请,经二级教学单位同意后,报学校审批。
3.实践锻炼时间:具体时间自行拟定。
二、实践锻炼具体要求
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按照《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常态化实践锻炼实施办法(试行)》中关于假期实践锻炼和顶岗实践锻炼(挂职锻炼)的相关要求完成实践锻炼。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二级教学单位须自行拟定实践锻炼方案及参加实践锻炼教师名单,本次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数应不低于本部门教师数的20%,经本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7月8日下午17:00前将实践锻炼方案及教师名单等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nyjfzx@126.com。
2.严格考核。学校将对实践锻炼教师打卡情况进行考核管理。实践锻炼过程中,若出现打卡未报或瞒报现象,出现1次,锻炼教师须提交纸质版情况说明,经二级教学单位审核盖章后交教师发展中心备案;若发现2次及以上,取消本次实践锻炼结果认定。
3.有效落实。在暑期实践锻炼期间以及结束,人事处将组织跨二级教学单位、跨专业的实践锻炼教师或教师团队,开展教师交流活动,总结经验,凝练成果,积极推广,重点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和企业在技术革新、产品生产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开学后人事处组织全体锻炼老师现场汇报暑期锻炼效果及总结报告。
联系人:刘洁琪 联系电话:029-33665076
附件:
1.《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任务表》
2.《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总结表》
3.《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
4.《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信息汇总表》
5.《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周总结表》
6.《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常态化实践锻炼实施办法(试行)》
人事处
2024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