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办好2024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网信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国资委、总工会、团委、中华职业教育社,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局、国资委、总工会、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团委,有关单位: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教育强国建设中开创职业教育新局面、塑造新赛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有关规定,现就办好2024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