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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秋季学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0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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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发〔2024〕9号

各中层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举办2024年秋季学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中层党组织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通过兰州大学智慧党建平台(http://fzpx.lzu.edu.cn/login/#/guide)开展集中学习,同时各中层负责组织主题实践及交流研讨。

三、发展对象登录方式

1.在校师生:打开智慧党建平台,点击“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使用兰大邮箱用户名和密码。

2.附属医院职工:打开智慧党建平台,点击“账号密码登录”,用户名为职工号,登录密码为Aa888888。

四、培训内容

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史为主要内容,围绕党章党规,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家安全与形势政策等内容设置课程(具体课程详见学习平台)。

培训分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及交流研讨、撰写学习总结、理论测试4个环节。

1.理论学习: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可自主选学选修课程。

2.主题实践及交流研讨:中层党组织依托各类红色教育基地、实践基地组织开展线下主题实践活动,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组织开展研讨活动,并对研讨发言进行记录

3.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习考核要求后参加理论测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合格分数为60分。

4.个人总结: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和社会实践体会,撰写一篇不少于700字的学习总结,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完成在线学习后在学习平台提交。

学习结束,党校为以上4个学习环节均“合格”的学员发放培训结业证书。

五、时间安排

培训自2024年9月11日—10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1.9月11日前

各中层党组织在智慧党建系统中添加本单位参训学员,确定负责人,组建学习交流群,开展培训准备工作。

2.9月11日—10月10日:

学员参加网上集中学习、社会实践、研讨、提交心得、在线考试。党校及各中层党组织跟进学习进度、督促学习。

3.10月10日—10月12日

各中层审核学员心得,进行结业操作,并从智慧党建系统中核对并导出本期结业学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zzbdx@lzu.edu.cn邮箱,党校统计各类学习数据,安排结业工作。

4.往期未结业学员需全程参加本次培训。

六、组织管理

1.党校制定培训计划,搭建培训平台,统筹协调、统一管理,及时督促掌握学习进度,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2.中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员发展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定培训负责人,认真审核参训学员资格,报送参训学员名单,安排组建学习班级和交流群(QQ、微信、钉钉等),并对培训工作做好指导和监督。

3.各中层党组织培训负责人负责具体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培训学员及时注册学习平台、按时开展线上学习,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教学研讨,督促学员提交心得、参加结业考试。

 

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