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落地见效,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开展教育部直属系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24〕303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学校开展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集中轮训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纲要,深刻认识教育强国建设的重大深远意义,准确理解把握教育强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领导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上来,自觉把各项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到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切实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对象
全校(包括第一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2024年11月5日—7日,共计3天。
第二期:2024年11月12日—14日,共计3天。
具体日程安排待教育部人事司发布后另行通知。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通过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同步集中观看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课堂视频课程的方式进行。
1.集中学习。学校党校分别在城关校区、榆中校区设置两个分课堂,应参训人员按照培训时间安排,结合各自实际,选择培训期数和培训地点,参加集中学习;工作安排在榆中的,应选择在榆中校区分会场参加培训;每一位参训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培训地点,参加全程培训。第一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党委、第二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党委分别设置分课堂,组织本单位应参训人员参加集中学习。
2.研讨交流。各中层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统筹组织开展研讨交流。
三、培训要求
1.报送参训人员名单。请各中层党组织安排专人组织做好参会人员报名工作。各单位应参训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可以根据各自实际,视情况选择第一期或第二期参加集中轮训。请填写参训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并于10月29日下班前发送至电子信箱:zzbdx@lzu.edu.cn。
各中层党组织特别是各学院(研究院)党组织在组织报名时,要结合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等实际,合理安排参训人员,优先选择参加第一期培训。
2.严格执行培训纪律。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安排专人负责跟班管理。参训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总学时的1/7(不超过半天)。
3.严格执行保密要求。参训学员不得携带手机及其他影音设备进入分课堂,不得对培训内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发布有关信息。参训人员进入会场前,要进行保密提醒,并安排保密柜或其他专门地点存放手机、电脑、电子手表等。
附件:
附件:参训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
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