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党组织:
根据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部署要求,学校党校于10月30-31日开展了学校第一期科级及以下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现结合工作实际,就组织做好第二期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考虑近期工作实际,学校第二期科级及以下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轮训培训不再由学校党校集中组织进行,调整为由各分党校结合工作实际,于2024年12月底之前,组织本单位未参训学员完成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
二、培训对象
未参加学校第一期培训的科级(含七级职员、八级职员,一级主管、二级主管)及以下干部。
三、培训方式
培训视频课程已在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共产党员网等平台发布。各分党校可结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书记例会(扩大)、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参训学员通过在线方式集中观看视频课程,开展集中学习。
四、培训要求
1.请各中层党组织加强对本次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安排。可结合实际,将本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培训与其他师生党员的培训一并安排进行。
2.组织开展本次培训要契合实际,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不作硬性要求。
3.对外出流动党员,可提醒其本人申请在流入地党组织就近就便参加培训。
4.要杜绝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避免简单化、随意化和“低级红”、“高级黑”等现象。对本次培训工作,不进行宣传报道。
5.请各分党校于12月31日前,将组织开展学校第二期科级及以下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的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党校。
联 系 人:赵丽君
联系方式:8912163
电子邮箱:zzbdx@lzu.edu.cn
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4年12月2日